關于同意開展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批復
建科綜函[2010]15號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你廳關于開展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申請報告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廳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科[2007]206號)和《關于推進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號)等相關規定和要求,嚴格按照《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06)、《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技術細則》(建科[2007]205號)、《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規劃設計部分)》(建科[2008]113號)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補充說明(運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號),科學、公正、公開、公平地開展本省范圍內的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請你廳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方案和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加快開展評價標識工作,并將工作情況及時報告我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