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建“中介機構預選庫”力促公正中介
南京政府工程招投標的關鍵環節有了新辦法,今后,這些招投標中介機構都要進行預選,防止串標行為。昨日,記者從南京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市近日出臺《關于規范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對招投標重點環節進行嚴格監管。
44條“鐵規”:
12個招投標風險點
“全面監控”
“南京‘保增長、促轉型’任務艱巨,今年將完成政府主導性項目投資600億元以上,帶動全社會投資2500億元,資金投向以工程建設項目居多!”南京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龍翔告訴記者,在這一背景下,《若干規定》應運而生,共5章44條,對事關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評標、中介服務以及監督管理等行為進行“全面監管”。
記者在《若干規定》中看到,納入監管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主要有:本市各級、各類財政性資金、政府專項資金(基金)、政府融資(借貸)資金等投入建設的項目。
據介紹,南京市專門組織東南大學等高校專家學者梳理出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的12個風險控制點,通過制定《若干規定》逐個風險點進行監控,選擇6個政府投資招投標項目作為樣本進行改革試點,以提升《若干規定》的可操作性。
“亮點”解讀:
“兩招”嚴打“串標圍標”
“串標圍標”一直是招投標活動的監管重點更是難點。《若干規定》給出“兩大實招”:一是實行工程建設交易中心代收代管投標保證金制度,并以非現金方式交納投標保證金。此舉相對于現金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方法來說,使串標圍標、資質掛靠的難度和成本都有所增加,且便于事后查證。
二是全國首創“抽簽確定”評標法。針對不同項目,采取經評審最低價法、綜合因素法、隨機抽簽法等評標辦法,增加評標過程的不確定性,串標圍標變得更難。
首建“中介機構預選庫”
記者在《若干規定》里看到,南京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將實行中介機構預選制度,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審計等中介機構,建立中介機構預選庫,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采用隨機或者競爭的方式從庫中選擇中介機構。
龍翔告訴記者:“我們在全國首創‘中介機構庫’,并對入庫中介機構實行量化考核,定期對不合格的中介機構予以調整,目的在于打破工程參建各方與中介機構的利益鏈,運用經濟措施規范中介服務行為。” 按照國家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項目、搶險救災項目、應急項目可以不招標。《若干規定》要求這類項目的發包人必須“從‘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項目’、‘搶險救災項目’、‘應急項目’承包商(供應商)名錄中,采用隨機方式選擇承包人”。這一做法改變以往此類工程招標人直接發包的慣例,防止直接發包滋生腐敗行為。
除此之外,龍翔還表示,“(《若干規定》)規范資格條件設置,明確規定招標人在招標公告、資格審查文件和招標文件中,不得對投標人及其項目負責人提出獲得獎項條件的要求,防止量身定做,利于潛在投標人充分參與競爭。”
摘自《江南時報》2009.04.01 記者 黃蕾 實習生 陳振云